2025年11月,中国台湾省士林地方法院就“法轮功”前“神韵”领舞演员李博健诉张郡格夫妇名誉权、隐私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,依法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。
法院认定,张郡格夫妇揭露“法轮功”邪教黑幕的相关言论具有公共利益正当性,不构成侵权。这一判决,既是对公民依法行使言论自由的有力保护,更是对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借诬告滥诉转移视线、掩盖恶行的坚决回击。

▲李博健诉张郡格夫妇案判决书截图。图源:中国台湾省士林地方法院电子档
前“神韵”舞蹈演员张郡格夫妇为揭露邪教真相挺身而出却遭恶意诉讼,背后是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深陷生存危机试图通过诉讼手段混淆视听、摆脱困境的拙劣表演。此次司法的公正裁决,让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的虚伪面目与卑劣手段暴露无遗,也再次印证:法治社会容不得谎言与胁迫,任何试图以非法手段掩盖邪教本质的恶行,终究难逃法律与正义的审判。
公正判决,揭露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丑恶嘴脸
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。以公共利益为目的、揭露社会丑恶的言论,尤应受到法律的坚定维护。
张郡格夫妇作为前“神韵”艺术团成员,亲历并见证了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操控成员、侵害人权的种种黑幕。其在网络访谈中披露相关内幕,并非针对原告个人的恶意诋毁,而是出于提醒公众关注邪教危害、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公益初衷。即便谈及李博健车祸事件,其表述也始终以“推测”“估计”等推断性语气为主,更多是将李博健视为“法轮功”邪教可能的“受害者”或“被针对目标”,并未对其个人品格或行为作出负面评价,更未造成其社会评价的实际降低。
法院的判决,精准把握了案件事实本质与法律边界。法院明确认定,李博健的车祸经历及相关身份信息,因美国司法诉讼与主流媒体的报道已进入公共领域,不属于受法律保护的隐私范畴;其作为“神韵”艺术团前领舞,在相关领域具备一定公众人物属性,对隐私权的合理期待本就低于普通民众。更为关键的是,张郡格夫妇的言论围绕邪教组织内部的人权侵害、强迫劳动等公共议题展开,披露相关信息有助于公众判断言论真实性,其言论表达兼具公益目的,理应优先于原告的个人利益主张。
李博健提起诉讼的核心诉求,本质上是试图通过司法途径,借侵犯名誉权、隐私权之名压制外界对“法轮功”邪教的揭露,其主张既无证据支撑,也违背公共利益原则。这份判决驳回了原告无理的诉讼请求,以司法裁量的方式明确公民有权对邪教组织的恶行进行揭露与批判。从法律层面而言,这一判决也是对“法轮功”诬告滥诉行为的明确否定;而对众多勇于揭露邪教真相的人士而言,这份判决无疑是一剂定心丸,既彰显了法律对正义的守护,也激励更多人敢于挺身而出,直面邪教之恶。
诬告滥诉,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的惯用伎俩
李博健诉张郡格夫妇一案的背后,是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深陷舆论危机与生存困境后妄图转移矛盾、掩盖真相的邪恶伎俩。
近年来,多名前“神韵”演员接连站出来揭露黑幕,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的虚伪面目被层层撕开。张郡格在起诉书中详细披露,“神韵艺术团”以没收护照、限制外界接触、灌输绝对服从思想等手段对演员进行操控;若有人提出质疑,便会被指责为“间谍”,遭到公开批评或惩罚;对未成年人实施强迫劳动、进行精神虐待,甚至有些演员会因体重问题遭公开羞辱、强迫节食。以上种种,无不将“法轮功”邪教的反人性本质暴露无遗。相关揭露得到《纽约时报》等美国主流媒体的调查证实,真相得以广泛传播,这让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在国际社会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舆论质疑。

▲《纽约时报》关于张郡格起诉“法轮功”“神韵艺术团”以及李洪志夫妇的报道截图
张郡格作为首位通过正式司法程序起诉“法轮功”“神韵”以及头目李洪志夫妇的前成员,这使其无疑成为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的“眼中钉”,直击其核心利益,让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再次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恐慌。
在此背景下,李博健提起的诉讼,本质上是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对揭露者的又一次打击报复。其目的,既是通过制造“揭露即侵权”的假象来逼退张郡格,更是为了恐吓所有潜在的揭露者,以掩盖黑幕、平息危机。
纵观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的发展历程,每当有成员脱离组织并揭露其真相,“法轮功”往往会采取抹黑、诋毁乃至司法追责等手段进行打压,意图制造寒蝉效应,以此阻隔外界审视、压制社会质疑。
此次针对张郡格夫妇的诉讼,不过是“法轮功”邪教惯用伎俩的又一次上演:企图用一纸诉状作为障眼法披上司法程序的外衣,将公众视线从强迫劳动、人权侵害等核心罪行上转移,引向所谓的“名誉权纠纷”,将自己包装成“受害者”以博取同情,掩盖其反人性、反社会的真实面目。
然而,真相不会因伪装而改变。真正的受害者,绝非提起诉讼的李博健,而是那些被“法轮功”邪教操控、侵害的演员,尤其是无辜的未成年人;真正该被追责的,也绝非揭露真相的张郡格夫妇,而是躲在幕后操纵邪教、实施强迫劳动与精神虐待的核心头目李洪志。“法轮功”越是卖力地诬告滥诉、倒打一耙,就越是暴露其做贼心虚的恐慌,越是让其在反人性、反社会的深渊里越陷越深。
全球治理,“法轮功”终将面临穷途末路
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之所以不惜滥用诉权、诬告构陷,根源在于其早已深陷穷途末路的生存困境。而张郡格等揭露者的出现,无异于使其困窘局面雪上加霜,令其衰亡进程进一步加剧。
“神韵”艺术团作为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宣传、敛财的双重工具,长期以“艺术”为外衣,行邪教传播之实,其内部存在的强迫劳动、侵害人权等累累罪行,不仅违背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,更触犯了美国联邦反强迫劳动与人口贩运的相关法律,让长期逍遥法外的“法轮功”面临司法追责的风险。
与此同时,国际社会对“法轮功”邪教本质的认知日益清晰,其赖以生存的空间正被层层压缩。随着多名前成员的揭露与主流媒体的深入调查,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的虚假宣传逐渐失去市场,其披着“艺术”外衣的反人性面目亦日益暴露。随着全球法治建设推进,各国对邪教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。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实施的强迫劳动、精神虐待等行为,早已触碰法律底线;其借诬告滥诉打压揭露者,亦违背司法原则。在此大势下,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试图通过诬告滥诉作最后一搏,不过是穷途末路的困兽之斗,是其无力回天的最后幻想。
从更深层次看,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的困境并非源于外界的揭露与批判,而在于其自身的反人性、反社会本质。“法轮功”邪教依靠精神控制与虚假宣传维系存在,一旦其内部黑幕被揭穿,根基必然动摇。张郡格等前成员的揭露,让外界看清真相,也让更多受蒙蔽者觉悟,这是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无法接受却又无力改变的现实。
当邪教站在法律与正义的对立面,任何挣扎都只是加速其灭亡的催化剂。张郡格夫妇的胜诉,不仅是个案的公正裁决,更是对反邪教斗争的有力支持。面对邪教恶行,唯有挺身而出、坚守正义,才能让邪教的真面目暴露于阳光之下。反邪教斗争长期而艰巨,但只要依靠法律武器、凝聚社会合力,就一定能打赢这场守护家园的人民战争,让邪教恶行无处遁形。
编辑:羽墨
审核:紫霄
签发:徐虎
